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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 注意!社保缴费不足15年,三种方式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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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青岛小谈
时间:
2018-11-9 09:03
标题:
@青岛市民 注意!社保缴费不足15年,三种方式可处理
今年,岛城职工养老金已连涨十四年。按照相关规定,青岛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社保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后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可很多人不了解的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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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今年50周岁了,但养老保险还没缴满15年,现在是不是可以一次性补缴?”近日,市民王女士向记者询问道。她告诉记者,身边有人说职工养老保险缴不够就白瞎了,也有人说退休时候一次性补上就行,“我是觉得肯定瞎不了,但也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弄。”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市社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据他介绍,目前,国家、省均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个人一次性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但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3种处理方式可自选。
◆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3种处理方式可选
①延长缴费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规定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领取职工养老金。
②转居民养老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不申请延长缴费,可按规定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居民养老规定享受居民养老待遇。
③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既不申请延长缴费,也不申请转入居民养老的,可本人书面申请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职工养老保险终止。
◆三种方式各自对应的待遇发放是何情形呢?
①延长缴费
·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缴费的,按月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齐至缴费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后参保缴费的,按月延长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职工养老金。
②转居民养老
职工养老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为居民养老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储存额,满60周岁达到居民养老缴费年限要求的,办理居民养老待遇领取手续,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
③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本人向社保经办机构书面申请职工养老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不再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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