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把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全社会文明交通素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推进,自开展“车辆礼让斑马线”、“转弯变道要打转向灯”等路口让行活动以来,得到了市文明办和相关单位、企业的大力支持与配合。随着我市礼让斑马线活动的持续推进,驾驶人礼让行人越来越多,已成为普遍现象,但仍有个别驾驶人没有做到礼让斑马线,甚至有冲抢斑马线,逼停行人的不文明现象发生。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很多在斑马线上或者路口的争抢行为很大几率会引发交通事故,甚至有的驾驶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部门将基于智能交通系统和大数据平台,以前海一线、学校、医院、商圈等人车混行交通违法较为集中的区域为重点,继续加大非现场执法力度和路面查纠力度,科学调整勤务部署,及时查纠各类相关违法行为,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10月18日,交警部门曝光了近期抓拍的25起不礼让斑马线交通违法行为,并发布了4起典型的事故案例和执法案例。
案例一:路口人行道上抢行险酿事故
10月14日上午,市北区威海路车流不断,过马路的人也不少。10时许,威海路上三四名老人从威海路浦口路人行道处过马路,人群已经走到斑马线中央了,已经快走到路中央了,一辆鲁B1U27G银色奔驰车不顾人行道线上行人,直接从行人面前驶过,行人几乎要和汽车贴到一起,驾驶员也没有刹车意思,眼看要与一名老人相撞,驾驶员紧急向右打方向,还是没有停车,直接加油门过去了,交警对驾驶员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记录下来,经过执勤交警对驾驶员批评,并对驾驶员教育指出,交通安全法第47条是这样规定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能瞅准一个空当,机动车在人行横道线上不避让行人直接冲过去,这样极易造成交通安全事故。”驾驶员听后哑口无言,执勤交警依法对驾驶员处罚,记3分,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