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保监局日前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青银保监罚决字〔2020〕75号-78号),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两宗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六十一条,青岛银保监局对其责令改正,并处15万元罚款。
孔令亭对长城人寿青岛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青岛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王莉对长城人寿青岛分公司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青岛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
郑晓东对长城人寿青岛分公司虚挂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青岛银保监局对其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