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媒体报道了未满18岁的莱西女孩小臧2017年11月17日下午骑电动车上学途中,与一辆宝马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与宝马车驾驶员已经协商好互不追究责任,如今却被宝马车的投保公司中国人保烟台市分公司告上法庭,向她代位追偿35000元。9月17日上午,此案在莱西市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首次开庭,双方就证据进行了质证,没有当庭宣判。
宝马车主经诉讼才拿到理赔款
据小臧的妈妈王女士介绍,当天中国人保烟台市分公司的代理律师出庭,没有提交新的材料和证据。保险公司提供的机动车保险报案记录显示,2017年11月17日14时20分,宝马车就向保险公司报了险。出险经过记载,两车相刮后本车(即宝马车)刮路杆,左反光镜、前杠、右前轮损,三者电动车损,三者伤1人。
“这个记录与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符。”王女士说,事故发生在当天13点30分左右,宝马车仅仅是右前轮轧上了马路沿,现场也根本没有路杆。据她回忆,事故发生时小臧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倒地时磕了一下头部,她赶到现场后还担心孩子受伤,但去医院拍片之后发现并无大碍,对方随后协商了互不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