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学历、技能人才落户条件、取消购房落户面积限制、鼓励举家迁徙和亲属投靠……3月15日,青岛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青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
据介绍,本次新政出台前,市公安局借鉴深圳、杭州、济南等地方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经过多次修订,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并按照法定程序征求了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市直有关部门意见,通过了市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2020年12月14日,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2021年2月23日经市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
据悉,青岛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了五大类落户途径,即: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按照“继续放宽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四个中心城区,大幅放宽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三个城区,全面放开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三个县域”的思路,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政策。
人口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资源,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战略底蕴。
近日,青岛公布《青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提出,构建适配城市功能的人口发展格局,促进人口持续较快增长,倡导“来了就是青岛人”,提出实施积极的人口集聚策略、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引才、聚才、留才力度。
“十四五”时期,青岛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到2025年常住人口达到1100万人。
《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出台,正是恰逢其时。
据介绍,新政的实施,通过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将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人口对城市发展贡献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充分人力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