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崂山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刑拘直诉机制。刑拘直诉机制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未适用逮捕措施,刑事拘留后直接移送起诉的方式。对危险驾驶、盗窃、轻伤害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 ...
近日,崂山区检察院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刑拘直诉机制。刑拘直诉机制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未适用逮捕措施,刑事拘留后直接移送起诉的方式。对危险驾驶、盗窃、轻伤害等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不再提请批准逮捕,采取刑拘直诉方式,集中移送审查起诉。 日前,崂山区检察院公诉科已办理5起危险驾驶案件,为保证机制顺利实施,公诉科事先与公安机关多次就案发后及时侦查调取、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以保证案件质量,待鉴定意见作出后及时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等进行引导,就移送案卷、光盘、起诉意见书、换押证等具体程序达成一致。 在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中,公诉科派出2名人员到公安机关对宣布刑事拘留的5名涉嫌危险驾驶的嫌疑人集中进行权利告知、审查讯问、认罪认罚具结,利用二个小时完成了上述工作。随后,办案人加班加点,通过网上统一业务系统完成了该案从受理到提起公诉的全部审查、审批工作,次日起诉至法院。 刑拘直诉机制的运用减少了再犯罪的可能,降低了羁押成本,有效降低了捕后轻刑率,提高了办案效率,有力地震慑了危险驾驶蔓延的势头,净化了崂山区的交通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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