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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平台上线!青岛市住房租赁、存量房交易两大平台正式启用

近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正式启用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和青岛市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住房租赁市场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住房租赁市场高质量发展,我局开发建设的“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租赁系统”)已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已于9月15日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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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系统以向自有住房产权人、承租人、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它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为宗旨,以构建官方认证的“直租”房源信息发布与住房租赁市场监管服务为目标,实现我市住房租赁各类市场主体房源信息发布、备案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查询、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承租人发布租赁住房需求信息和政策法规公开等功能,为相关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供权威、高效、便捷、安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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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系统主要具备以下几个功能:

一、提供出租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一)支持自有住房产权人自主发布出租房源信息和租赁住房需求信息;

(二)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布出租房源信息;

(三)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出租房源信息。

对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住房出租,上述住房租赁当事人应通过登录租赁系统“我要出租”模块进行出租房源信息发布。自有住房产权人可通过“我要租房”模块发布租赁住房需求信息。租赁系统向社会公众提供出租房源信息和租赁住房需求信息的发布及展示服务。

二、提供真实房源核验服务

自有住房产权人、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租赁系统“我要出租”模块获取发布出租房源信息的房源核验码和房源核验二维码后,可随时在租赁系统和其它相关网络信息平台或线下门店等不同渠道发布出租住房的区域、小区、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实现出租房源“一房一码”、“无码不上网”真实信息发布。

承租人对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线下门店和网站,以及其它相关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出租房源信息,可通过扫描房源核验二维码或者通过租赁系统“我要租房”模块中的“房源核验码查询校验”功能比对相关房源核验码的真伪和有效性。

三、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服务

(一)支持自有住房出租人、承租人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查询;

(二)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及其实名认证人员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查询;

(三)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实名认证人员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及查询。

上述住房租赁当事人可登录租赁系统“合同签约”模块,使用统一示范合同文本实名签订《房源信息发布委托协议》或《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及《城镇房屋租赁合同》,完成网上签约后,进行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住房租赁当事人也可通过租赁系统“合同备案”模块,单独对住房租赁合同进行网上备案。租赁系统为住房租赁当事人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及其备案的查询、打印服务。

四、提供住房租赁全方位信息服务

住房租赁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租赁系统“个人注册”、“企业注册”、“管理端登录”端口,以及“信用信息”、“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模块,向各区(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住房租赁每日房源发布和成交数据、风险提示和信息公示、政策法规公布、办事指南等服务。

社会公众和住房租赁各类市场主体在租赁系统登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拨打技术服务电话(82681116转0)进行咨询。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5日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青岛市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二手房交易市场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促进存量房交易市场高质量发展,我局依托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开发建设的“青岛市存量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存量房交易平台”)已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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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交易平台以面向自有房屋产权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它网络信息平台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为宗旨,以构建官方认证的“直售”房源信息发布与存量房交易市场监管服务为目标,实现我市存量房交易各类市场主体房源信息发布和展示、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政策法规公开、备案经纪机构及其实名登记从业人员查询等功能,为相关存量房交易当事人提供权威、高效、便捷、安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


该系统主要具备以下几个功能:

一、提供存量房出售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1.支持自有房屋产权人直接发布出售房源信息;

2.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出售房源信息。

对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屋出售,上述房屋交易当事人应通过登录存量房交易平台“房源发布”模块进行出售房源信息发布,并向社会公众提供出售房源信息展示服务。

二、提供真实房源核验服务

房屋产权人、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存量房交易平台“房源发布”模块获取拟出售房源信息的房源核验码和房源核验二维码后,可随时在存量房交易平台和其它相关网络信息平台或线下门店等不同渠道发布出售房屋的区域、小区、面积、户型、价格等信息,实现出售房源“一房一码”“无码不上网”信息发布。

购房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线下门店和网站,以及其他相关网络信息平台发布的出售房源信息,可通过扫描房源核验二维码或者通过登录存量房交易平台“出售房源查询”模块中的“房源核验码查询校验”功能比对相关房源核验码的真伪和有效性。

三、提供存量房交易合同备案服务

(一)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具有职业资格且已实名登记备案并取得网签资格的经纪人员登录存量房交易平台,通过“经纪机构业务入口”端口的“存量房网签”模块,办理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

(二)支持房屋出售人和购房人查询、打印本人在我市房屋所在地市民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服务窗口或经纪机构办理的网上备案二手房买卖合同。

四、提供存量房交易全方位信息服务

存量房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及各区(市)有关部门提供二手房每日房源发布和成交数据、信用公开、交易合同示范文本下载、风险企业公示和政策法规公布等服务。

五、其它需要说明事项

存量房交易各类市场主体在存量房交易平台登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通过点击存量房交易平台首页最下方“技术咨询”企业微信二维码扫描添加进行咨询。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再通过“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办理经纪机构备案、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等相关业务。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17日

(来源: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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