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山东省疫情期间房产租金减免细则来了!快看看你能减免吗?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切实解决企业、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

日前,山东省财政厅会同省国资委下发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

减免房产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

e52bcaa1-6988-4ab5-b7c1-f8f3d495979e.png

图源:山东省财政厅

对房租减免政策申请、减免、

退款、投诉举报等方面进行了细化,

主要内容有这些

↓↓↓

凡出租房产的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出租方”)需尽快排查承租房产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承租方”)情况,切实摸清底数,对符合房租减免政策的,积极与承租方沟通协商减免事宜。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方要向出租方提出减免房租申请,出租方及时进行审核,凡符合减免资格的,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

对尚未支付房租的,出租方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由出租方直接退还。

出租方为行政事业单位且租金未上缴国库的,由出租方直接退还;租金已上缴国库的,由出租方按国库和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办理退库后,予以退还。

省级举报电话:省财政厅0531-82669841 82669550;省国资委 0531-85103675。

周知!


发表于 2020-3-30 10: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 使用道具 举报

该帖共收到 0 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美图秀

    • 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刘强被查!
    • 无需恐慌!市疾控:青岛新冠病毒感染处于低
    • 以赛为媒 青岛赛事经济激活消费新引擎
    • 今年以来,青岛城镇新增就业11.47万人
    • 立案调查!青岛查处一批餐饮领域违法违规案

帖子地图|手机版|违法举报|法律顾问: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 张宪立律师|小扑网 ( 鲁ICP备19052805号-2  

GMT+8, 2025-5-25 01:45 , Processed in 0.152187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8-2020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