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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销售过期食品 青岛海滨花园大酒店被处罚

近日,信网了解到,因违法销售过期食品“车轮牌”起酥油、“乐富健牌”无蔗糖烘焙糖粉,青岛海滨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信网联系到该酒店,工作人员称会安排相应部门员工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对方回复。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青岛海滨花园大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车轮牌”起酥油、“乐富健牌”无蔗糖烘焙糖粉,该行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020年12月1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处罚:没收违法经营的过期食品“车轮牌”起酥油1桶、“乐富健牌”无蔗糖烘焙糖粉1袋;罚款69000元整。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信网联系到该酒店,工作人员称会安排相应部门员工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对方回复。

发表于 2021-1-25 10: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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