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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青岛城阳玛丽妇儿医院被处罚

据青岛市网上行政处罚大厅显示,青岛城阳玛丽妇儿医院有限公司因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被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了解,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青岛城阳玛丽妇儿医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医院检验科(一楼)西间东侧1号冷藏冰柜里游离甲状腺素检测试剂盒(酶联荧光法),有效期至2021年03月10日;促卵泡激素检测试剂盒(酶联荧光法),有效期2021年03月05日,以上二种检验试剂均已过有效期,现场能提供出供货商资质及供货商销售明细,提供不出验收及出库记录。

依据: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城阳玛丽妇儿医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处罚:1.没收已过期检验测定试剂; 2.罚款人民币30000元。

发表于 2021-6-8 13: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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