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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作业 中启胶建棘洪滩分公司被处罚

近日,信网获悉,由于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棘洪滩分公司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作业,并将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根据以上法规,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其进行了罚款处罚。

信网了解到,2020年9月4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在棘洪滩街道前海西社区中启胶建棘洪滩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密闭空间中进行喷漆作业,且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以及《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

信网通过以上两项规定了解到,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根据以上规定,2020年11月30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对中启胶建棘洪滩分公司进行了罚款94000元人民币的处罚。为核实该案,信网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并不了解。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综合科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从处罚流程记录来看,该公司目前仍未缴纳罚款。

发表于 2020-12-17 10: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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