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记者从中韩街道食安办了解到,近期,43家已完成备案的食品摊点业户将收到《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据悉,食品摊点备案工作继续进行,业户需准备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和一张1寸彩照,有疑问可打58515 ...
10月23日,记者从中韩街道食安办了解到,近期,43家已完成备案的食品摊点业户将收到《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据悉,食品摊点备案工作继续进行,业户需准备身份证、健康证复印件和一张1寸彩照,有疑问可打58515752咨询。 根据新“三小”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摊点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提供身份证、住址、经营品种、健康证明和联系方式。自9月开始,中韩街道食安办开展食品摊点备案工作,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完成了43家食品摊点的备案工作,近期,这些摊点业户将获得《山东省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备案后便于对食品摊点进行监管,有助于保障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如是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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