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近日发布通知,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经受理、评估和公示等程序,确定44家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
其中,青岛普仁堂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市南普仁明堂诊所等26家机构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确定青岛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七十八分店等18家机构为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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