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电动车随意上楼,经常有业主把电动车放在大厅和楼道充电,物业也是得过且过的管理,治标不治本,很多业主呼吁建车棚,大半年过去了,一直没落实。”发出投诉的正是青岛江山南路519号深港城小区的一位业主。
信网看到,青岛深港城为高层小区,小区内多处设有电动车充电车棚,但明显供不应求,每一栋楼门口都停满了各式各样的电动车、自行车和摩托车。尽管楼门口和电梯内都贴着写有“禁止电动车入内”字样的标语,但是信网走进小区内其中一栋楼,看到一辆电动车停放在12层的楼梯间内,电动车旁边就是消防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信网在小区里随机采访了几位居民,对于电动车随意上楼的情况,许多居民表示很无奈但也无能为力:“虽然电动车进电梯之后电梯会发出提示音,但平时物业不管,纯靠自觉。”由于部分业主因充电桩充电费用较贵(充满一次约1.5-1.8元),或雨雪天气无法充电等原因,深港城小区一直存在电动车进楼充电的现象。“坚持带电动车上楼的业主主要担心电动车被盗,这种业主不算多。”
信网了解到, 深港城小区目前由青岛新时代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管理,小区内电动车数量多达500余辆,现有4个电动车车棚。对于小区内业主多次呼吁建设车棚一事,物业表示:“电动车车棚建设项目一直在推进中,预计今年6月上旬前会有两个12米长的电动车车棚建成。”物业告诉信网,会安排人员每天两次对楼道内电动车进行清理,对在楼道内充电车辆业主及时敲门劝说并递交《电动车五条禁令告知书》。“去年发生过一次火灾,我们及时扑救并对电动车进行了强制清除,今年五一之前我们联合执法大队对小区进行了全面摸排处理和强制清除。”
长江路街道办事处告诉信网,“我们已明确规定电动车不允许进单元门,不允许进楼充电,小区物业对于电动车消防安全具有管理责任,但是由于物业管理权利有限,小区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还需要加强。”
根据市消防救援支队的消防救援记录,近年来,青岛发生多起电动车起火事故,起火原因多数是因为不按规范充电引起的,由于消防人员的及时救援,才避免了更严重后果的发生,但电动车的消防安全隐患需要引起各方的重视。“电动车一旦着火,蔓延得非常快。”消防指战员告诉信网。
信网了解到,为加强对电动车的安全管理,青岛各地已用上了“黑科技”。青岛即墨区南杨头的智慧社区安装了24小时焦点彩色监控系统及烟感告警器,在电梯内安装了电动车自动预警系统探头;青岛普吉社区系统性规划电动车停放区并实时监控车辆安全。然而,青岛御园新城等多地仍存在未配备电动车充电桩或充电桩数量不足的情况,令当地居民感到“充电难”。
2017年12月29日,公安部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公民在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具有对住宅小区、楼院内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的管理责任,应当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依据《山东省消防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拒不遵守公安机关依法发布的禁令,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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