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0日19时起,将市南区八大峡街道四川路27号台西九院3号楼,李沧区李村街道中崂路1027号2单元、虎山路街道虎山路87号虎山新苑2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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