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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申请限制!青岛调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住房保障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青岛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再优化,进一步优化调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标准由不超过13平方米调整为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申请家庭持有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不计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相关统计年鉴显示,青岛市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为35.3平方米。


  政策调整后申请条件将大大放宽。单身申购保障性住房的,住房面积须在35.3平方米以下,两口之家、三口之家、四口之家的申购限制分别为70.6平方米、105.9平方米、141.2平方米,可以说是涵盖了大多数工薪收入家庭。这使那些在主城区工作,但在其他区(市)有住房的市民,有机会在主城区参与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缓解上下班长距离通勤压力,真正实现职住平衡。


  我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包括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妻双方(含离异、丧偶)及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岁、男22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不带子女人员。每个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此外,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家庭申请人应至少1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引进人才及公交、环卫、快递、家政等从事城市一线基础公共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户口登记在乡镇的农业转移人口也可以参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为35.3平方米,后续以统计部门发布数据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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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意向的市民可于7月1日后,登录青岛市配售性保障性住房轮候服务系统或‘青岛市住房保障’公众号进行轮候登记。目前,京口路和开封路两个项目实行常态化配售,有意向的市民计分入库后,可随时至长沙路46号选房大厅选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


  记者从青岛安居投资有限公司获悉,根据工作安排,6月30日启动李沧区京口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实体样板间开放参观。该样板间在李沧区京口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15号楼A1户型。已完成青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的申购家庭,以及符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申购人可参观。参观地点在李沧区京口路195号项目东入口(虎山路小学西门斜对面)。


  记者了解到,李沧区京口路、市北区开封路两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交通便捷、配套完善,户型以80平方米左右的套二、100平方米左右的套三为主,共计3613套,能够满足工薪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目前,两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主体施工,建设现场一栋栋高楼已经拔地而起,计划今年7月底完成全部楼座主体封顶。


  下一步,青岛将加快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力度,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实现“安居梦”。  (青岛晚报/观海新闻/掌上青岛记者 徐美中)


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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