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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青岛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施〈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去年1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青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青岛总规”),这是青岛历史上首个“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青岛面向2035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青岛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此次实施意见的发布,提出了青岛总规实施的总体要求、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明确了责任分工和路线图,是贯彻落实青岛总规的具体指引。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市辖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推进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报批;加大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力度,差异化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探索自然保护地、有居民海岛等特定区域详细规划编制模式;加快涉空间类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加强重点区域城市设计。严格落实青岛总规确定的约束指标和发展目标,准确传导重点任务和管控边界,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提升城市规模能级。落实国家关于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的要求,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科学制定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优化人口结构,以人口高质量发展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明确重点培育的核心功能及其承载空间,形成支撑核心功能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平台的目录清单。做好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青岛高新区等国家级政策区(功能区)的差异化分工,进一步明晰主导功能,发挥对城市发展的功能引擎和创新示范带动作用。 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持续高标准推进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临空经济区等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强化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作用。深化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加快青岛都市圈空间规划编制,互联互通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共治共保重要生态空间,协同建设邻界地区,培育成熟更具活力的现代化都市圈。 优化城镇空间格局。坚持环湾引领、全域统筹,构筑“一区、两极、两城、多点”的市域城镇发展新格局。依托轨道交通站点,结合存量更新,培育打造不同中心节点。划定工业用地控制线,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进“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合理安排创新空间,加快构筑滨海大道科技创新走廊。 协同保护陆海生态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到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705平方千米。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快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衔接。推进山海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构筑城市基本生态网络。 分类管控海岸线,严格保护自然岸线,到2025年,全市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41.68%。建立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加强有居民海岛合理开发和无居民海岛保护,强化特殊用途海岛管理。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围填海问题的分类处置。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协同海陆空间统筹利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严格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制。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方式,统筹优化耕地、林地空间布局,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到2035年,青岛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34.1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68.70万亩。 完善综合交通体系。落实《青岛港总体规划(2035年)》,优化“一港六区”功能布局,加强青岛港与黄渤海区域港口功能协同,完善港口集输运体系,建设国际枢纽海港、山东世界级海洋港口群龙头。拓展铁路网络,加快潍宿高铁至青岛连接线建设,积极争取将青岛至连云港至盐城高速铁路(含胶州湾过海段)工程建设纳入上位规划布局;完善干线公路网络,构建环湾都市区骨架路网;加快轨道三期线路建设,推动城际铁路、城市轨道有机衔接,构筑多层次轨道交通网络;优化城市交通设施布局,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有效治理停车难问题。 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安全韧性保障能力。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逐级划定城市黄线,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构建智能高效的新型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推进官路水库及输配水工程建设,配合做好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青岛段)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推进生命线工程及“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各类消防站建设,实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全域覆盖。细化、优化洪涝风险控制线,严格城市河道蓝线管理,开展重要河流的河道治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震断裂带严格限制建设活动;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坚持石化项目“退市入园”,划定化工园区安全控制线。 提升城市宜居品质。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落实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完整社区建设理念,积极支持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加快重大公共设施的选址布局和规划建设。落实公园城市建设规划。到2035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 保护好风景名胜区,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保护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加强对城市建筑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延续“山海城岛湾”的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的风貌特色。 加强土地集约利用。到2035年,全域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27%以内,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控制在2027.69平方千米以内,市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47平方米以内。规划预留不低于105平方千米的战略留白用地并严格管控。全面推行工业标准地,健全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工业用地亩均效益。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地处置力度。推进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改造,深化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加强地下空间利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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