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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非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可“自助处理”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对公安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122.gov.cn)以及“交管12123”手机APP交通违法自助处理功能进行了优化完善,扩大了可备案非本人机动车的范围。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者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备案非本人机动车。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自助备案非本人小型机动车的,允许同时备案任意3辆非本人小型汽车,取消了之前累计数量等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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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还优化了“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随时查询及解除备案关系,驾驶人可以随时重新备案其他非本人小型汽车,被备案小型汽车的所有人可以不是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注册用户。

  公安部交管局还提示,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处理的本人机动车交通违法,需同时满足以下情形:一是由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二是单条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三是待处理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与驾驶人当前累积记分分值之和未达到12分。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驾驶人还可以在平台自助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无记分交通违法,或者处理备案机动车在备案后发生的有记分交通违法。此外,驾驶人也可以通过公安部交管服务互联网平台缴纳罚款。


发表于 2018-8-30 11: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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