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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药品 青岛惠晴医疗公司被罚

近日,信网获悉,青岛惠晴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李沧舒芳堂诊所因涉嫌销售不合格药品,被李沧区食药局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2018年10月8日,李沧区食药局收到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青岛惠晴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李沧舒芳堂诊所”关于不合格药品“麸炒枳壳”的药品检验报告书。2018年10月11日,执法人员至李沧区湘潭路50-6号进行检查,在该诊所中药房的药柜内未发现存有标示安徽普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麸炒枳壳(批号为171201)。现场未提供药品购进票据及供货方资质材料。

诊所负责人出具的情况说明中显示共购进了上述批号的“麸炒枳壳”1kg,购入价54元/kg,使用价为60元/kg。其中抽验300g,使用700g。涉案货值金额60元,违法所得42元。该单位对检验结果没有异议、不申请复验。

青岛惠晴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李沧舒芳堂诊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销售假药(被污染的,为假药)。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生产、销售假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对此,李沧区食药局没收该单位违法所得并罚款。

对此,青岛惠晴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李沧舒芳堂诊所对此检验结果和处罚决定无异议。

发表于 2019-3-11 10:4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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