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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青岛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公租房1000套

zizzi 于 2019-5-23 09:21 [谈天说地] 发表在 [复制链接] [显示全部楼层]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2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中心李万红副主任做客市政务网在线访谈问政栏目,针对“住房保障政策解读专题”相关问题开展交流。据介绍,2019年4月1日起,青岛市进一步扩大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统一了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申请标准,计划今年通过新增货币补贴实施住房保障新增租赁补贴5000户,截至目前青岛市已新增租赁补贴保障家庭3985户,完成任务目标的6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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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一系列要求,2014年青岛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将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统筹建设、统一申请、并轨运行,逐步建立以公租房为主体,实物保障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为加大公租房实物供应,2019年,青岛市计划新开工建设公租房1000套。下一步,青岛市将采取集中建设和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多措并举加大公租房供应。


在共有产权政策的研究方面,李万红介绍说:“目前青岛市正在积极组织研究制定青岛市共有产权住房工作方案,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报市政府批准发布实施。下一步,在青岛市人才公寓及共有产权政策研究制定的过程中,将充分征求各方意见,不断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在人才公寓方面,李万红介绍说:“市级筹集的人才公寓,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项目房源及人才情况,拟定分配方案,报经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分配;区(市)、功能区筹集的人才公寓,由区(市)、功能区根据房源和引进人才需求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分配。《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青政发〔2015〕27号)等文件对青岛市人才公寓申请人员的人才层次、户籍、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住房等条件做了相应规定,人才公寓应按照‘属地解决’、‘就近安排’的原则,主要面对区(市)、功能区引进的人才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符合规定条件的各类人才分配。如有剩余房源,其他区市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方可申请。具体标准可参阅相关文件,也可向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目前,青岛市在建人才公寓项目中暂无具备分配条件的项目,待房源达到分配条件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发表于 2019-5-23 09: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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