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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批交通违法曝光名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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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把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落到实处,让广大市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综合施策,对酒后驾驶、涉牌涉证、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变道不打转向灯、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等十类交通违法行为开启地毯式排查模式。8月31日交警部门曝光的第9批45起大整治交通违法行为,涉及酒驾、不礼让行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曝光的典型案例则包括了公安交警部门近日查处的典型交通违法。交警部门表示,此次交警部门参与全市开展的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将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开展交通违法大曝光警示行动,不断将整治行动推向深入,并呼吁全社会遵守交通法规,共同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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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隔夜酒驾被查

  2017年8月31日凌晨1时许,交警市北大队人民路中队民警执行夜间专项整治任务。当警车行经人民路温州路口时,发现一车貌陈旧的厢式货车沿温州路由东向西缓缓驶来,然后停靠在路口东北角。民警立即上前进行盘查,驾驶员称未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且闪烁其辞,十分可疑。看到民警检查,该下车后,立即到车前撕下了粘在车前牌上的东西。民警检查发现,车辆号牌的数字“1”被驾驶员用褐色胶条遮挡。民警欲带其回中队核查身份时,该又称证件在车内,随后其从车内取出了驾驶证和行驶证,民警对其进行处罚时,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测试,驾驶员逄某确属酒后驾车,该称自己昨日中午饮酒,承认其遮挡号牌违法行为是为了逃避电警抓拍。绛某面临酒后驾驶和故意遮挡号牌两项行政处罚,合并处罚结果是罚款12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并记24分。这一下,他不仅半年驾驶证扣留,还要重新学习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回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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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冒用弟弟证件驾车上高速

  8月30日下午16时许,青岛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三中队执勤民警在沈海高速泊里收费站对一辆豫K牌照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车内拉载的是一家四口,当民警要求查看证件时,驾车男子声称忘了带驾驶证,民警遂即要求男子提供身份证号进行核对,该男子又称记不住身份证号码,最后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该男子只提供了一个叫“李乐朋”的名字,民警通过查询后发现,系统里的照片和男子样貌相差太大,当民警询问该男子的妻子丈夫到底叫什么名字的时候,该男子立即命令妻子闭嘴不要多说话。

  在询问未果后,执勤民警立即将该男子带至泊里派出所落实身份。由于该男子还携带着两名小孩,其中一个四岁另一个刚满8个月,放在路边不安全,民警便决定先将女子和小孩暂时安排在执法站屋里等候。

  最后,经派出所民警对李某某的一番盘查后,在其钱包内发现了一张火车票,后根据票根记录才落实了男子的真实身份。核查后,确认该男子的真实名字叫做李会朋,而非男子口中的“李乐朋”。据李某某交代,自己在当地驾校刚考完最后一项科目,驾照目前还没有发放下来,由于自己要拉载家人去串门,便冒险驾车上了高速路,谁知会被高速民警当场查获,自己因为一时紧张便想冒用弟弟的驾驶证蒙混过关。

  由于驾驶员李某某在驾照还没发放的情况下违规驾车上路,属于无证驾车,民警当即对其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内的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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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托三轮“变身”“玩命”客车后斗塞下10人

  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巡逻执法时,查获了一辆三轮摩托车,这辆摩托车的后斗内竟然拉载着10个人,民警对车上10名用生命在“冒险”的工友劝导教育,驾驶人李某被依法处罚。

  8月29日傍晚6点30分左右,黄岛公安分局大队的民警沿329省道由西向东巡逻,当巡逻到辛屯社区附近路段时,一辆由东向西驶来的三轮摩托车令民警大吃一惊,这辆三轮摩托车后斗涌动着许多“小黄帽”,民警随即示意该车司机停车接受检查。

  车的后斗内不到两平米的空间里,竟然满满当当的坐着成年男子,每人都头戴着黄色安全帽,执勤民警介绍,当时,车斗里面非常拥挤,大家小心翼翼的坐在里面,且无任何防护措施,为了挤在车斗里,摆出各种姿势,有人单脚站立,有人半蹲坐,有人坐在别人身上,只要有一个人有大动作,三轮摩托车都会跟着晃,车经过清点,不足两平方米的车斗内却挤下了10个人。

  中年司机李某讲,他是在附近工地上做活的民工,车上拉的也都是一起干活的工友,“大家刚完工,准备回住处,我们住的很近。”李某认为,从工地到村子里也就一小段的路程,没那么容易被交警查到,大家挤一挤也就到目的地了,没考虑安全的问题,民警在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后,依法做出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同时,民警劝下被搭载的工友,并进行了教育,工友们认识到其中的危险,纷纷步行离开现场。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为做好交通秩序大整治,近日,平度交警大队三中队在辖区内常州路与桂林路、青岛路与杭州路设立检查点,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及穿城大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交通违法。晚上21点28分,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车号为鲁BT32**的出租车驾驶员有酒后嫌疑,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民警用手持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驾驶员栾某某进行测试,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因栾某某驾驶的是营运性出租车,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性机动车交通违法,随即民警对其开具了公安强制措施凭证,并暂扣了驾驶证,等待栾某某的将是罚款5000元、驾驶证吊销、拘留的处罚。


发表于 2017-9-1 09: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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