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缺钱花,青岛这个健身房小嫚盯上了单位电费

  12月25日下午,市南公安分局观海路派出所侦办了一起健身房员工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单位16万多元的案件。

QQ截图20191226094058.png


  近日,中山路一家健身房的负责人到观海路派出所报案称,两个月前从健身馆离职的女员工焦某(27岁,潍坊人)曾多次虚报电费,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钱款16多万。民警通过调查发现,焦某多次以公司经营的理由申请报销电费,但焦某并没有把钱交电费,而是转到自己的储蓄卡上,随后又转到自己的另一张银行卡上。焦某在就职的一年时间内,以这种方式侵占了16万多元。

  民警发现,焦某已离开青岛返回潍坊老家。为尽快将焦某捉拿归案,民警多次到焦某的老家,对她的亲属开展规劝工作。12月25日下午2时许,焦某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职务侵占的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发表于 2019-12-26 09: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 使用道具 举报

该帖共收到 0 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美图秀

    • 周知!9月30日起,青岛这三条公交线路优化
    • 青岛统筹策划46场中国农民丰收节特色主题活
    • 中秋假期天气预报出炉!青岛以多云天气为主
    • 今年青岛扩增公办学位5024个
    • 跟着喜剧节去旅行,市南区“秋喜游”专属文

帖子地图|手机版|违法举报|法律顾问: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 张宪立律师|小扑网 ( 鲁ICP备19052805号-2 )   

GMT+8, 2026-9-28 08:58 , Processed in 0.124337 second(s), 2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8-2020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