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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跑路“失联”房东租客全被骗

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1600元/月的价格承租来房子,然后按1500元/月租给租客,才过了不到三个月,公司已经“失联”。近日,多位市民反映,这家做房屋租赁的公司收了租客半年到一年的租金不等,而这些钱都没有给房东就跑路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已经失联。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发生,青岛千屿商业管理公司也发生过跑路。房东租客的钱全被骗,而留下一个烂摊子,让房东跟租客自己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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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3个月房租,中介就跑路了


8月25日,市民兰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今年6月份,他接到了一家自称是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租房网站上看到兰先生想往外出租房屋。他们就是做房屋中介的,兰先生可以直接将房屋租给他们,由他们统一转租给房客。而且,他们给的租金要比市场价高,签约的时间也更长,这样就少了再次往外租房的麻烦。由于疫情的影响,现在租房市场也不景气,把房子直接租给这样的公司更省心。


兰先生说,6月份他跟这家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签订了3年的合同,把30多平方米的公寓租给了中介公司,每个月1600元,约定租金季付。签合同时,中介一次性付了3个月的房租。9月初马上就到期了,这几天他打听才知道,这家中介公司已经联系不上了。


30多户业主都被套路了


兰先生告诉记者,经他了解,小区里有30多户业主跟他一样,都是跟这家公司签订了租房合同。于是,兰先生找到当时租自己房子的租客,得知租客一个月的租金才1500元,但是一次性向中介公司交了一年的租金。


记者采访了解到,同样受骗的,还有跟兰先生同一小区的许多住户。他们也是接到了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一时图省事,租金也还行,就签订了租房合同。该小区的李先生是今年8月初签订的合同,跟中介公司签订了3年,约定租金季付。但是,中介公司将房屋低价转租给租客后跑路了,如今租金也没了着落,他们只想尽快找到负责人,然后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8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给兰先生做房产代理的郭先生,对方电话一直无法接通。兰先生表示,他也不知道对方具体的办公地点,都是电话联系,然后上门办理,所以出事以后,他们都不知道该去哪里找。


交了2.6万元房租住了不到3个月


中介公司失联,不仅房东心烦,租客同样也犯愁。市民张女士今年6月份通过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在李沧租了房子,一次性交了一年的租金26000元。现在才住了不到3个月,而她随时担心会遇到房东过来要回房子的麻烦。张女士说,租房的很多都是毕业不久的大学生,也是为了便宜才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26000元的房租加上押金也接近3万元,这些钱对他们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资金。目前,他们已去警方报案,民警也做了相关的记录,称将会进一步的调查。租客跟房东都是受害者,中介跑路留下的烂摊子却要他们来解决,张女士说,他们现在最希望的就是能有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他们的难题。


长租房频跑路,房东房客均受伤


不仅是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也是同样的类型。之前多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本报也曾报道过。


市民张女士说今年6月20日通过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了一套房子。当时一共签了15个月的合同,张女士付了全款,每个月1800元,总共转给了中介公司房租加押金28800元。合同、收据、房东的房产证等等都有,一切流程都很正式。张女士觉着没问题,就安心地住了进去。但是,过了一个月以后,房东突然打来电话,说他们并没有收到任何租金,中介也联系不上。张女士这才发现被骗了。


而类似长租房跑路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套路也基本类似。他们都是先以高价收来房东的房产,签订少则1年,长则5年的房屋托管租约,按月向房东支付租金,然后以低价租给房客。对于房客而言,可以选择月付、季付或者是年付,时间越长,租金越便宜。这种经营模式主要靠短期内拿到大笔资金,利用大笔资金去投资获取更高的利益,赚的是时间差。然而,一旦资金链断裂,不仅房东拿不到租金,房客也将面临无房可住的尴尬局面。


律师认为构成诈骗罪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汤明明说,对房东而言,承担的是房租无法按合同收回的风险,但房东可以按照法律或合同约定主张合同解除,收回房屋;对于租客而言,因为租客与房东无合同关系,无权向房东主张权利,那么房东收回房屋,租客只能根据租房合同向房屋管理公司追究违约责任,要求返还房租等。但一旦房屋租赁公司跑路,租客的权益就很难保障。


律师认为,根据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这家长租公寓就是通过房产中介这种方式,来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这家公司符合诈骗的特征。受害人除了去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到公安机关报案。


市住建局:已将线索移交公安部门


记者采访了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回复说,他们经过相关调查,确认青岛聚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处于“失联”状态,负责人也已经联系不上。之前,他们就接到过青岛千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情况的反映,包括租客跟房东同时反映问题。两家公司的性质都差不多,他们也发布了关于房屋租赁业务的风险提示。


工作人员表示,这类公司其实属于新兴的房屋租赁模式,通俗一点讲就是二房东。他们高价从房东那里租来房子,然后通过分割出租等方式,低价租给房客。传统的房屋中介,都是需要在相关部门来进行备案的,而且不允许房屋中介公司赚取租房差价,住建部门相对容易监管。这样新兴的房屋租赁公司,他们跟房东签订了合同,然后又转租给了租客。相关法律并无明确规定这样的操作违法。而且,很多房东为了图省事,直接就把房子交给了这些人。这些人利用房屋收取了租金以后跑路,住建部门也没有相应的职权去抓捕这些人。他们也将相关线索移交给了公安部门,协商是否符合诈骗罪的形式,找到公司负责人然后退还相关的钱款。


发表于 2020-8-27 10: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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