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青岛北方国贸集团李沧超市所售鱿鱼条抽检不合格

近日,青岛市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公布集中两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案件。

青岛北方国贸集团李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当事人青岛北方国贸集团李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碳烤鱿鱼条经抽样检验,标签项目不符合GB771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等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鲁市监法规字〔2019〕1号)》第十条第(五)项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三十六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李沧区乐阳华生活超市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食品案:当事人李沧区乐阳华生活超市经营的糖某某西瓜形泡泡糖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行为构成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如实记录了购进上述泡泡糖的价格、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发表于 2020-9-3 10:4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 使用道具 举报

该帖共收到 0 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美图秀

    • 《美丽中国在行动2025》报告发布 青岛入选
    • 青岛打造一站式、全链条“甜蜜消费”新场景
    • 免费!6月,青岛这些区域进行燃气安检!
    • 提前备水!青岛这一片区要停水或降压
    • 青岛市纪委监委通报!刘强被查!

帖子地图|手机版|违法举报|法律顾问: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 张宪立律师|小扑网 ( 鲁ICP备19052805号-2  

GMT+8, 2025-5-26 13:03 , Processed in 0.303377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8-2020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