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既不越位,也不缺位!青岛创新推出涉企行政检查“16条”

青岛出台《若干措施》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创新推出“清单之外无检查”“无事不扰”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涉企行政检查“16条”:“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的重要一环。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职权行使、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严格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提升涉企行政检查实施质效4个方面提出16条措施,着力解决多头检查、随意检查、过度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这是青岛首个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全面规范的文件。纵观具体举措,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的前提下,又有不少创新和亮点,如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推广“综合查一次”“非现场监管”,对企业“无事不扰”;建立“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机制,变“要我合规”为“我要合规”……通过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有效的执法方式,推动涉企行政检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让企业放心干事、安心发展。


护航健康发展,首次系统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强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决遏制乱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对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作出了系统全面规定。

随后,各地陆续出台相关细则,推出务实举措。4月4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5个方面提出21条措施,全方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青岛是山东省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城市。近年来,青岛先后出台了《青岛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试行)》《青岛市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工作方案》等,推出“检查计划报备”“综合查一次”“分级分类检查”“非现场检查”等“一揽子”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度,全市行政检查频次逐步降低。市场监管、生态环保、安全生产、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领域广泛开展分级分类信用监管,企业迎检负担不断减轻。

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新”在哪里?“‘新’体现在系统集成,新规更加注重制度化、系统化推进,让基层执法部门和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遵、有序可循,对检查企业有疑可诉,形成工作闭环。”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说。

具体来看,《若干措施》从规范职权行使、优化检查方式、严格检查实施、提升检查实施质效等方面提出系统全面的要求。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职权行使方面,进一步明确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杜绝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并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优化涉企行政检查方式方面,探索实施“综合查一次”,开展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非现场监管”,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检查方式;严格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面,提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科学制定行政检查计划,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等,避免“一人生病、全家吃药”;提升涉企行政检查实施质效方面,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综合运用查办督办、通报曝光、约谈等方式,强化监督纠错,提升企业获得感。

“新”还体现在行政检查实施主体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理念之变。从“清单查”“综合查”,到“分类查”“扫码查”,一系列举措都是站在市场主体的角度思考问题,切切实实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清单之外无检查”,行政检查公开透明

哪些行政检查事项是必需的,哪些是不必要的?《若干措施》全面推行清单管理,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参照全省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在今年5月底前,梳理和制定本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未经公布不检查”。

此外,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托山东省涉企行政检查平台,梳理形成包含检查对象、检查项、检查内容等要素的“检查表单”,涵盖本领域现有的行政检查标准,实现“依单检查、规范检查”。

“‘清单之外无检查’短短几个字,却有着沉甸甸的分量。”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倪庆东表示,对企业来说,就像吃了颗“定心丸”,能安心搞生产;对执法部门来说,清单则是一个行动指南,让执法更加高效。同时,将检查事项向社会公布,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让行政检查更加公开透明。

“清单之外无检查”是改革带来的执法效能提升,“亮明身份才能查”则是执法规范性的不断强化。

去年10月,西海岸新区上线运行“扫码执法”涉企检查平台,全面开启“不扫码不执法,要执法必扫码”涉企行政检查新模式。日前,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金炳男和同事前往区内一家网络有限公司开展检查,在企业门口,金炳男拿出手机,通过“山东通”App扫描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码备案后,顺利进入企业检查。在金炳男的手机页面上,显示了此次检查的执法单位、执法时间和执法事项,所有信息一目了然。

平台的投用不仅能够为企业松绑减负,同时也为执法人员戴上了“紧箍”。“扫码执法”会记录监督每一次执法行为,检查流程全程留存、检查结果公示、企业评价反馈,倒逼执法人员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


“综合查一次”,对企业“无事不扰”

“现在联合检查一天就能完成,一次性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各种难题,让我们对发展更有信心。”青岛即墨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负责人闫继斌感受到的这个新变化,来自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查一次”的实施,通过将动物防疫条件、畜禽养殖、兽药饲料使用、检疫调运等检查事项合并为一项,“综合查一次”完成“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市农业农村局对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对内整合行政检查事项,制定局系统内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执法事项,局内进行合并检查,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减少入企频次,共压减涉企行政检查事项93个。

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若干措施》提出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快落实“综合查一次”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机制,按照“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的联合”的原则,对部门内、部门间、层级间行政检查进行整合。

值得一提的是,聚焦青岛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若干措施》明确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制定第一批“综合查一次”应用场景清单。列入清单范围的,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不单独开展行政检查。

通过运用数字技术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高效是另一处新亮点。《若干措施》提出,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管”,鼓励、支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推进以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2025年6月底前,制定本部门“无扰检查”事项清单。列入清单范围的,无特殊情况不得实施现场检查。

进一步深化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若干措施》还明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以信用评价、风险等级为基础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评价体系,实行精准画像,并与差异化实施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检查频次和抽查比例等挂钩。鼓励建立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

这样一来,企业能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生产经营、创新发展中,从而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从“管理”到“服务”,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在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中,预防问题的发生远胜于事后补救。政府部门在服务企业的道路上多走一步,企业便能在合规经营的道路上少走一步弯路。

“我们是一家化工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排放是否合规等问题有些困惑,能否请执法人员在检查前帮我们指导指导?”在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上,金能化学(青岛)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提出了诉求。

市生态环境局立即组成服务小组,开展“点单式”执法服务行动,采用资料审查与现场勘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对污染防治设施等实地核查,利用专业检测设备对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采样分析,并对企业VOC废气治理、应急管理预案等方面提出整改建议,实现了环境问题早发现、早排查、早预防。

倪庆东认为,《若干措施》的亮点还体现在“管理”到“服务”之变。举例来说,《若干措施》提出探索“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机制,通过“企业点单预约+部门组团服务”,对初创型、成长型、成熟型企业分类开展指导服务,指导结果不作为行政检查结论,不纳入执法程序,不录入执法系统。

通过强化政府治理和企业自治良性互动,推动执法部门和企业协商共治,并前移执法重心,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推动“管理导向”向“治理导向”转变,“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

“无事不扰”不等于做“甩手掌柜”。《若干措施》的实施,关键在于行政执法主体真正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既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能够保证必要的检查有效开展,为企业发展创造更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首席记者 刘佳旎)


c1912845-bf82-4284-9d73-eafe6f1415b6.jpg


记者手记

做好涉企行政检查的“加减法”

刘佳旎

制定检查事项清单、推广“综合查一次”、建立“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机制……青岛出台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条”,直指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彰显了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信心决心。

近年来,各地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减负松绑。可以发现,只有明确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才能确保行政检查有章可循、公开透明、精准高效,保障企业发展“放得活”、政府依规“管得住”。

新规出台的关键点在于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做好涉企行政检查的“加减法”,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一方面,妥善把握涉企行政检查的力度,在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让监管更高效、更透明;另一方面,转变工作作风,当好“店小二”,在给企业开出问题清单的同时,也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让企业真切感受到“监管有温度、服务零距离”。

说到底,检查从来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行政检查只

有“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在监管中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企业才能心无旁骛抓生产、搞经营,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若干措施》亮点

●系统集成,更加注重制度化、系统化推进,让基层执法部门和企业有法可依、有章可遵、有序可循,对检查企业有疑可诉,形成工作闭环

●行政检查实施主体从“管理者”到“服务者”的理念之变

●全面推行清单管理,明确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未经公布不检查”

●加快落实“综合查一次”和简单事项“一表通查”机制

●通过运用数字技术来确保行政执法监督的精准高效,探索开展“非现场监管”

●进一步深化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鼓励建立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

●探索“预约式”涉企指导服务机制,通过“企业点单预约+部门组团服务”,对初创型、成长型、成熟型企业分类开展指导服务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回复 | 使用道具 举报

该帖共收到 0 条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美图秀

    • 青岛地铁8号线支线加速推进!胶州段超八成
    • 《青岛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发布 构建“1+4
    • 300名爱好者挑战“山海最美赛道” 2025第二
    • 青岛直飞喀什航线正式启航 每周四班运营
    • 既不越位,也不缺位!青岛创新推出涉企行政

帖子地图|手机版|违法举报|法律顾问:山东文康(上合示范区)律师事务所 张宪立律师|小扑网 ( 鲁ICP备19052805号-2  

GMT+8, 2025-5-12 17:31 , Processed in 0.162917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18-2020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